农村宅基地上想建房,要哪些部门同意?

首先需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农村宅基地建房需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公示,后由国土资源管理所等初审,再报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审批。若不按规定申请批准,私自建房可能面临拆除等严重后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农村宅基地建房常见的处理方式是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再进行公示与初审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确保每一步审批流程合规,包括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张榜公示、初审、审核、实地批放等。选择处理方式时,需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要求,逐步完成所有审批手续,确保建房合法合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农村宅基地建房:1.提出申请: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建房申请。2.公示初审:村集体经济组织张榜公示,后由国土资源管理所初审。3.审核批准: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审批。4.实地批放:宅基地批准后,相关部门实地批放宅基地。5.核发证书:建房户凭相关证件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余姚市看守所电话 温岭市看守所电话 丽水市律师 黄山市律师 温州市洞头区刑事辩护律师 长兴县刑事辩护律师 温州市律师 湖州市南浔区律师 舟山市律师 缙云县律师 嘉兴市秀洲区资深刑事律师 宁海县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椒江区刑事律师咨询 象山县刑事律师 衢州市刑事律师 遂昌县刑事律师 龙港房产律师 安吉房产律师 湖州南浔刑事律师 余姚律师哪个好 瑞安律师 开化律师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上城法律咨询 文成法律咨询 平湖法律咨询 台州黄岩法律咨询 文成刑事律师 衢州刑事律师 杭州富阳律师事务所